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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
衝著菅野美穗的面子,第一集還是給他看了。光看演員名單時,一直以為年紀較小的塚本高史又會是那種不成熟的下屬、努力追隨著主角的類型,而熟男谷原章介則應該與菅野配成一對之類的。(雖然這種設定我並不喜歡,也因此最初並不懷抱太大的希望。)

沒想到!沒想到菅野美穗這回演的是如此不得志的女人?沒想到塚本高史竟然是她的上司角色?沒想到戀人角色不是谷原章介,而是塚本高史!雖然光看前面十分鐘,大概就可以推論在『不能曲的女人』與『工作狂』兩部作品裡,作為菅野美穗戀人的角色肯定都不會與她有什麼好下場的…但是我還是想看!說來我果然是演員取向的人,只要配對的演員是我看順眼的,那齣戲就會特別吸引人。所以…武田真治╳菅野美穗(輕輕牽著你的手)、吉澤悠╳菅野美穗(工作狂)都蠻讓人喜歡的,有預感這部『不能曲的女人』應該也會很有趣…

話是這麼說沒錯…但只要想到作為大學學姊與學弟(差三歲)的關係,爾後十年間女主角(荻原)都未考上司法考試,而男友(阪本)卻早在四年前考上了,阪本雖然說繼續守候著,可其實也希望能早點結婚,但荻原卻每年都努力考試,凡事都希望以『考取後』再說。

既然十年以來都沒有結婚的打算,又怎麼可能在同學的敲邊鼓中,在電視劇第一級就這樣隨便地結婚了?當阪本拿著婚戒求婚時,幾乎都可以知道結局了,這是場注定要破局的戀愛,真的是太感傷了…只是,我還是可以小小地期待吧?這還只是開始而已,只是分手而已,以後的發展還未知呢!

印象最深刻的畫面是荻原與阪本第一次共度夜晚。一向自持的荻原,凡事總要配合著自己的調子,連丟紙屑也正中垃圾桶。然而當她壞了自己的諾言,縱容自己享樂時,非但打破了她每晚唸書到凌晨一兩點的節奏,就連丟個垃圾也無法丟準,那是自我內心平衡歪斜的前兆。

這樣的情境自己隱約也能產生共鳴。也許是太過無趣的人生,然而若是無法靜下心來思考,若是只能隨著他人起舞,總覺得會失去自己一貫的方向,在資訊過於龐大的狀態下,人會迷失於五彩繽紛的世界中。在他人看來太過無趣、無意義的人生,或許卻是建構著、支撐著她活下去的軌道力量。

『不能曲的女人』再度呈現了一種人格型態與生活態度,不懂得轉彎、不懂得柔軟、不懂得放下身段,這樣吃虧的人格,卻多多少少都能在每個人身上找到相似之處,只是這樣子看似無趣,實則具有理想性,貌似冷淡無表情,實則內心澎湃熱血的人,要活在這個極其現實的社會裡,究竟還得要吃上多少苦頭才夠?除了戀愛關係之外,還要失去什麼才夠作為追逐理想的代償?

02

繼第一集『婚姻』的主題後,第二集的主題放在『金錢、職業』之上。只能在律師事務所打工、領著時薪一千二百元日幣的薪水,荻原的生活其實過得很拮据,然而既然是『不能曲的女人』,不止行事作風上較為剛直,骨子也很硬,不輕易向誰低頭請求,手頭上沒有錢,她寧可餓肚子,也不願意向人借貸,甚至是接受他人贈與。

該說這是她僅存的東西嗎?理想、自尊、信念…只是現實很殘酷,人要能徹底維持那些形而上的價值,必須在形而下的物質上付出多少代價?該說她天真?或者某種意義上,也是值得佩服讚賞的。一直覺得這角色非常有苦行僧的感覺,將幸福快樂全部延遲到目標(司法考試)達成後,而在那之前要持續過著禁欲、自制的生活,只是凡經歷過類似考試的人都知道,一旦結束了考試目標後,長期以來的禁欲習慣可不是三兩天就可以解除的,不如說,人其實早已經習慣於「得不到」「無法滿足」的狀態了吧?

真正讓我佩服的是:當荻原自身的信念與律師事務所的方針有所抵觸時,要她從兩者中擇一行之時,她毫不懷疑地就選擇了辭職。當然,你不能不認同老闆所言:「律師要維護的,從來就不是正義,而是客戶的利益。」否則,何以原告與被告都需要律師存在?畢竟不存在雙方皆屬正義的情況,人們只是站在自己的利益上去思考而已。

然而,職場上也好,生活上也罷,多少人會為了掙一口飯吃而出賣自己的信念?或者乾脆視而不見,讓自己處於無感的狀態中?告訴自己「這一切都是無可奈何、無能改變的。」而之所以要低頭於現實,也多少是因為有求於現實吧?人總要吃飯、居住、穿衣的基本需求,更進一步有物質娛樂上的慾望,被現實所套牢後,人怎能不昧著良心工作?

荻原的傲骨當然必須要付出代價,也注定要讓周遭的家人、朋友心痛,要維持那樣的信念與自尊,需要的是什麼?荻原究竟有沒有那種本錢呢?她對於物質的慾望可說不強,縱使有,也被她用禁欲的方式給壓抑下去了,只是你幾乎可以預料,她堅決不做昧良心的工作,大概也不會允許自己浪費時間在其他方面的工作,使得自己偏離律師的目標吧?而一旦她被一家律師事務所開除,這種圈子都很小,想她也很難加入其他任何一家事務所,唯一能翻身的機會,就是她如此主張正義的善行,哪一日恰巧救了個有權有勢的人,但你又可以猜到她大概不吃這一套…總之,可以預料的是,荻原注定要過著清苦自制的生活,也許一輩子都考不上司法證照,但至少可以自豪地說自己「始終走在自己相信的正道上,不曾偏離過。」

在個人的職場上,也多次產生類似的矛盾與衝突,教師和律師類似,同屬於所謂『良心事業』。只是並不是一味用「愛的教育」就能導正學生的,詞嚴正色、威嚇責斥許多時候是必要之惡,或者說是立見效果之法,但更多時候自己內心也會產生衝突,甚至強烈地自我嫌惡,也會有那種無能為力的挫敗感產生,教師這種行業似乎不具有簡單的對錯善惡,而結果也不是短期立見,只是…我是否能像荻原一樣,確定了個人的信念,純粹為了維護思想信念而不顧後果地辭職?相較於善惡分明的電視劇,現實生活似乎更模稜兩可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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