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上是指『行』和『住』的厭消費觀點,至於『食』與『衣』我就比較沒有那樣鮮明的主張,頂多就是「不奢侈」罷了,自己並不覺得有多「厭消費」。

觀察個人的消費記錄,最常紀錄的就是飲食,扣除掉保險、房租等大額消費,佔最大比例的恐怕也是飲食吧!在飲食上我並不「厭消費」,是說…人什麼東西都能不要,只有吃不能不要,畢竟是生命存續的關鍵事情。而我至今也並沒有展現出絲毫屬於料理的才能天分來,加上租屋的關係,不想把套房弄得油膩膩、髒兮兮、甜滋滋的好引些蟲鼠造訪,所以我通常都選擇外食。

外食時,也不會強迫自己非要餐餐吃三十元的陽春麵、四十五元的鐵路便當,過著拮据省錢的日子。(當然偶爾吃吃也無妨。)兩三天吃頓百元出頭的簡餐或涮涮鍋也覺得尋常,偶爾犒賞自己吃個兩三百元的牛排、鍋物和自助吧也不覺有什麼,坦白講,我不覺得自己在飲食上有什麼「厭消費」的傾向。

但硬要說的話,就是避免某些人不自覺會有的浪費,例如:不加入任何的團購(幸好本校也少有此風)、不跟著他人外訂飲料(這倒是挺常出現的)、少去聚餐(反正我人緣也沒挺好)等事情。少了這些「因為別人買,所以我也來買」的同儕性消費,是可以節省不少開支的,尤其以咖啡飲料的消費最為驚人,以前三十五元一杯咖啡時,每天喝一杯,一個月也多了近一千元的開銷,而如今許多的飲料動輒四、五十元,一天一杯恐怕要一千五的支出,何況許多人一天還不只一杯?『積少成多』適足以說明此理,吾等該以此為戒。

除此以外,我不讓自己的開銷隨著賺錢領薪水而提升,也儘量不讓自己去過那種『中產階級的好日子』。許多菁英份子喜歡泡咖啡店,一杯咖啡、一份小點心,就動輒一兩百元,他們也不以為意,誰都知道在咖啡店裡飲食不是重點,重點是那股氛圍。還有假日人滿為患的民宿、簡餐店,尋常的一盤燻雞肉飯或義大利麵,再加上杯裝在漂亮杯子的特調飲料,就可以收你兩三百元,當然你清楚,貴的不是餐點而是戶外的美景和室內的裝潢。

不知為何,我選擇將自己從『中產階級』的圈子裡摒除,雖然銀行裡不是沒有存款,也不是真的消費不起那些餐飲,也不是真的踏不進去那些店。卻總是在腦海裡告訴自己:「你很窮,那不是你應該待的世界,你和他們不同,一頓餐就花這麼多錢太浪費了…」於是,儘管自己賺了錢,我的消費甚至比起大學時代還要精省。

我在『衣』上頭的消費也從來不高。鞋子是一雙兩百到四百之間的菜市場、地攤貨;衣服大多是二手店買來的,偶爾也買些折扣品;不買耳環項鍊手鍊等飾品;也沒在使用保養品、化妝品;頭髮也不染不燙,只是半年左右剪一次(一百元);不提名牌包包,地攤貨就足夠,最近還學會自己做了。

倒不是我不嚮往那種光鮮亮麗、美麗迷人的模樣,我也會衷心地覺得某些奢侈品看來真漂亮。只是,再漂亮、再美麗、再高貴,如果不適合自己,強要放在自己身上,就沒有半點意義。

我也曾有過那種希望透過衣服改變自己的時期,買了細肩帶、帶蕾絲邊的小可愛,輕飄飄的絲質裙子,還有名店的優雅皮鞋。然而,卻怎樣都找不到適合穿著的時候,縱使穿了也會覺得好彆扭、不自在,一整天都在介意著自己的模樣。最終,那些衣服鞋子總是被我藏在櫃子裡,每年都想著別浪費,要穿穿才行,但總在一個季節過去後,依然一次也不曾穿過。

終於,就對自己承認吧!與其希望靠衣服改變自己的形象,不如穿著自己覺得自在的衣服,讓衣服配合自己的個性。出身農村的鄉下孩子,再怎樣努力也不會化身為都市的名媛淑女,別人穿起來如此美麗,卻不是我能夠擁有的美麗,強將同樣的衣物套用在我身上,無異於東施效顰。

就和飲食一樣的,我也選擇告訴自己『階級有別,切勿強求』。拿著名牌的包包,難道你可以穿著破舊的帆布鞋出門嗎?於是買了足以和包包相稱鞋子,此例一開,就像小時候讀過「一束花改變了一個人的生活」的故事一樣,漂亮的花要配乾淨的桌子,乾淨的桌子還要整潔的房間來襯,整潔的房間又改變了邋遢的人。這故事是用以激勵人心,但用在對名牌、奢侈品的追逐上,就變成了一場無止盡的淪陷。

與其因為一個奢侈品的出現,而強將自己的所有生活水平都提升到自己所負擔不起的程度。還不如最初就守著自己可以掌控的範圍內,穿著適合自己個性的服裝,也是自己經濟所負擔得起的消費。我從來就不懂為何有人能夠因為購買名牌而將信用卡刷爆,從此控制不住自己的生活,以卡養卡、利息生利息,終於成為被金錢所囚困的『卡奴』。

我想起一個書上看到的名詞『富裕垃圾』,生活裡有很多東西最初購買時都所費不貲,然而一旦要轉手賣出時卻毫無價值。服飾、鞋子或者飾品、保養品恐怕也屬這類,很多人花了薪水的大半(甚至超過)以求得這些心中的逸品,然而最終能夠留在身邊的,卻只有空虛而已。

只能說,這不是我會選擇的生活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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